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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利用开发与实践
1、太阳能利用基本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培养目标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着眼于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应用将会在能源结构占有重要的地位。云南省可再生能源资源极为丰富,研究和开发太阳能及其它可再生能源技术,广泛用于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尽快培养一批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高素质综合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我校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大多来自边远贫困地区,通过太阳能利用开发与实践子项目的实施,使少数民族学生、贫困学生掌握一定的太阳能利用技术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使之成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人才培养、教育管理、新技术传播和应用的综合人才,成为推动这些地区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骨干。
2、太阳能利用开发和实践能力提高培养目标
通过子项目的实施,让少数民族学生、贫困学生在掌握一定的太阳能利用技术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基础上,分组进入实验室和生产基地进行实践能力训练,使他们具备能够独立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光热利用技术的能力,并能承担相关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实践能力的培养将作为培训的重点。
通过培训要求学生掌握太阳能利用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基本具备安装、使用和维护该项技术的实践能力。经过相关的职业技能考试合格,争取颁发国家劳动部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等级证书。
3、学生资格认定、职责规定
(一)学生资格认定
参加本项目的学生是贫困及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子项目报名并被录取的学生。
(二)学生职责规定
1.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应珍惜这次学习、培训机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考勤要求:病假两周视为自动放弃学习培训机会,但可参加下期培训;事假一周,视为自动放弃学习机会,不得参加下期培训;旷课两次,取消学习培训机会,以后不得再参加培训;不能代他人打考勤,如发现,经教育不改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机会。由任课教师监督执行。
3.学生应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具备能够独立推广应用太阳能利用技术的实践能力。
4.学生应尊重教师,服从教师的指导和管理,自觉维护课堂教学秩序,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
5.在每次培训、实验结束后,学生应协助教师关闭电源,关闭教室、实验室所有仪器、门窗。
6.学生可对任课教师提出评价意见和改进教学、培训方案的建议。
(三)奖励
1.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太阳能利用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合格等级证书,获得2个学分。
2.对培训期间表现良好、成绩优秀的同学,子项目报学生处(项目执行机构)批准后,可获得“优秀学员”称号。优秀学生可继续参与太阳能所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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